| 哪些劳动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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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回复:
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下列劳动合同无效: (一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; (二)采取欺诈、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。 不符合上述有效劳动合同条件的合同应属无效劳动合同。 《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下列劳动合同无效: (一)违反劳动法律、法规的; (二)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订立的; (三)内容显失公平的; (四)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。 劳动合同的无效,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 无效的劳动合同,从订立之时起,就没有法律约束力。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,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,其余部分仍然有效。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,劳动者已履行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,提供相应的待遇。 无效的劳动合同,从订立的时候起,就没有法律约束力。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,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,其余部分仍然有效。 按照《劳动法》第十九条,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,口头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劳动合同。 《劳动法》第九十七条规定,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,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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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maiggi 责任编辑:maiggi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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